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通讯:用消费“拉满”市场信心的北疆内蒙古******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12日电 题: 用消费“拉满”市场信心的北疆内蒙古
中新网记者李爱平
兔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中国北疆内蒙古自治区正在谋划用消费“拉满”市场信心。
12日,在此间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王莉霞表示,必须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当务之急是让商业街、步行街、大商场、小商铺都开起来、旺起来……”
记者近日走访内蒙古多地发现,随着春节临近,民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已纷纷前往商场、超市购物,很多人轿车后备厢都堆着满满的年货。
在内蒙古首府城市呼和浩特,连日来,随着购物热潮的降临,大街上甚至出现了交通拥堵。市民李德说,“这才是城市应有的样子。”
近期内蒙古在提振消费过程中,除了购物外,多地举行的各类冰雪活动也“拉满”了这个冬天的激情。
稍早前,呼和浩特官方就对外宣布了今冬要把冬季旅游与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相结合,推出3大主题40多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冬季文化旅游体育系列活动。
在提振消费层面,内蒙古官方正在出台一系列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透露,内蒙古今年将规划建设一批消费集聚区、体验中心和城郊大仓,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通辽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在盟市中心城区设立互贸进口商品展示店,大力发展潮流夜市、民生早市、城乡集市消费场景,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活动,力争新引进品牌首店100家。
除此外,今年内蒙古还将全力争取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获批,全力创建莫尔格勒河、七星湖等5A级景区,培育敕勒川、康巴什、额济纳等8个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10条非遗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和一批非遗特色村镇街区。
内蒙古人大代表应洪巨表示,旅游也是内蒙古用消费“拉满”市场信心的最好方式。
“特别是像那达慕这样的活动要红红火火搞起来,用歌舞的海洋、乳肉的飘香、壮美的风光把天南海北的游客吸引过来,让内蒙古成为自驾游的首选地、露营游的佳选地、度假游的必选地、康养游的优选地。”王莉霞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如是表示。
“旅游是永远的朝阳产业,也是典型的消费经济,关键是把品质提起来、名气打出去、人气聚上来。”王莉霞介绍,今年,内蒙古要集中打造几个在全国叫得响、在市场立得住的景区,把最美的草原林海、沙漠瀚海、长河大湖、冰天雪地都做出产品、做成精品,创造更多文旅融合的看点、亮点、卖点,做到从东到西全域皆可游、春夏秋冬全年无淡季。
分析人士认为,用消费“拉满”市场信心的内蒙古,旅游经济必须浓墨重彩,扮演重要角色。(完)